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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安徽省池州市的。我于2015年7月6日早上骑电瓶车过马路时被

您好,我是安徽省池州市的。我于2015年7月6日早上骑电瓶车过马路时被出租车撞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并负次要责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呢?谢谢
vividuoduo|2016-08-26 14: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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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qiaoyilianyu

您好,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2016-08-26 14:57
来自北京市

evaxl

你好,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016-08-26 14:47
来自北京市

孙凯文

事故地点在哪?安徽标志不太了解,成都如果城镇标准6-10万都有可能
2016-08-26 14: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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