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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离婚如何分割

在北京申请的经适房,当时申请人是男方(因女方是外地户口),申请家庭成员有女方、双方女儿及男方父母(现母亲已离世),现在有指标了还没有交钱,应该这两个月就要交钱了。现在女方要求离婚,不要孩子也不给抚养费,现还未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她提出房子在婚姻期间申请的,因此要求男方出全资买房后按市场价分她几十万,这合理吗?并且男方经济条件不... 展开
wtfdfe|2016-08-24 09:0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unge0208

你好,不合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6-08-24 10:54
来自北京市

我爱狗2010

您好,这样不合理,可来电咨询
2016-08-24 10:45
来自北京市

redearth1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16-08-24 10:31
来自北京市

亦装亦谐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 展开
2016-08-24 10:25
来自北京市

ccl0405

房屋没有实际取得,不需要支付女方补偿。
2016-08-24 09:58
来自北京市

江南山庄

您好,有平等的处理权
2016-08-24 09:37
来自北京市

imzzzzz

不合理,如需帮助预约面谈
2016-08-24 09:36
来自北京市

uclg_mhcy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16-08-24 09: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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