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我和妻子准备离婚,我们的房子是我的婚前财产,那房是我父母以前的老房子拆迁以后国家给补偿的80多平米的楼房,房产证写的我名字,等于是没花一分钱,在我们结婚前房子已经下来了,装修完我们结的婚,还有车是我们认识以后我妈给我买的(没结婚),我想问问房产和汽车我们离婚后按照法律是不是应全归我?应不应该分给我的妻子一部分?我们是性格不合... 展开
其他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展开
2010-12-30 03:15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