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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国,不提供任何子女抚养费,出国四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可诉讼书送

男方出国,不提供任何子女抚养费,出国四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可诉讼书送不到男方手中怎么办,能不能离婚
不明白要问|2016-08-24 16: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忍者神龟2012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的。
2016-08-24 18:01
来自北京市

oirhferkjb

你这种情况先在女方住所地起诉立案,之后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男方,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律师
2016-08-24 17:54
来自北京市

199dqx

你好,可以公告送达对方
2016-08-24 17:43
来自北京市

玩童王

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
2016-08-24 17:32
来自北京市

祝你百事可乐

可以公告送达
2016-08-24 17:20
来自北京市

梦之堂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你可以在己方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6-08-24 17: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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