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与父母妹妹花了二万块共同买了一块地,后来卖了三十万,老公还有一个
我老公与父母妹妹花了二万块共同买了一块地,后来卖了三十万,老公还有一个弟弟没有出一分钱,说他也有权分这三十万,父母还有一套房子,父母说一个要房一个要三十万,您说父母这样做公平吗?地基能算是父母的财产来做分割吗?请律师为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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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 展开
2016-08-23 17: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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