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房屋先交钱后收房,房屋存在很多质量问题,维修和赔偿一直没有人管
2014年8月30日通知我验房及收房。出于对房地产集团的信任,我于2014年9月中旬按照贵公司的收房要求缴纳了契税等一系列费用(先期交付了第一年度的物业费和2014年-2015年度的供暖期的取暖费)。在没有见到任何建设,设计,建立,施工提供的四方验收和分户验收单的情况下,按照贵公司的要求随同贵公司委托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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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6-08-20 20: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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