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想咨询:如果一幢大厦的业主方(公司)将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而大厦房产证上的名称的确没有发生变化(但大家都知道这就是被收购掉了),这种股权转让的行为是否属于“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因为我们当初签订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期间,如果甲方将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须在合同签署后的是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 展开
律师,你好!我们想咨询:如果一幢大厦的业主方(公司)将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而大厦房产证上的名称的确没有发生变化(但大家都知道这就是被收购掉了),这种股权转让的行为是否属于“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因为我们当初签订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期间,如果甲方将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须在合同签署后的是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而目前大厦易主已经多月,虽经多次交涉,大厦新业主都以产证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为由拒绝书面通知我们,而我司总部强烈要求我上海公司得到新业主的书面通知。不知这是否属于甲方违反租赁合同规定的行为。希望得到咨询回复,谢谢!问题补充:谢谢您的回复,按您的意见,我们可以理解为这种情况是属于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是吗?但新业主现在就以产证上和租赁合同上没有变更过主体来强调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我们的主张是否站的住脚?问题补充:谢谢您的回复,按您的意见,我们可以理解为这种情况是属于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是吗?但新业主现在就以产证上和租赁合同上没有变更过主体来强调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我们的主张是否站的住脚?问题补充:条款原文如下:20.6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完全自主地出售该房屋和抵押该房屋。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要出售该房屋,无论是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此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应在该转让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该转让所有权的行为不影响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效力,甲方应让所有权受让方继承本合同项下所有条件和条款,并完成本合同主体变更。如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可视为违约。甲方不违反本条款的情况下,甲方出售和抵押房屋的行为不被视为违约行为,不承担违约责任。问题补充:感谢几位律师的回复,但结论不一,到底是属于所有权转让还是不是啊,这是关键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