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签了两年合同20160510至20180510。到了本月10
我是房东,签了两年合同20160510至20180510。到了本月10日,迟迟未付,拖到周末,周日晚7点半打五,六个电话也不接。后来我爱人发短信说24点不付房租明天就搬走,否则打110。后来23点打款进来。第二天她老公打电话来一通谩骂,还说我们恐吓,要赔礼道歉。请问律师,我们现在怎么办?我爱人说让她们搬走,补偿一个月房租可行...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合同有约定单方有解除权的话(一般会约定类似于提前1个月通知并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条款),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如果无约定,且对方又在最终期限付了房款,一旦对方不同意解除,较难操作,只能协商解决,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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