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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事实婚姻,育有三子,夫妻共同财产是对方名下的固定资产70—80万

我们是事实婚姻,育有三子,夫妻共同财产是对方名下的固定资产70—80万。我们性格不合,如果要分手,我可以分得财产吗?谢谢!
蓝风窗|2016-08-18 13: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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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事实婚姻期间涉及的财产分配,法律上虽有相关的规定,但针对不同的情况,还需咨询律师,从而更好的维护您的财产利益。详情请来电咨询。
2016-08-18 13:47
来自北京市

人都光

自1994年2月1日后,只要未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一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按同居关系处理,所以您所述的事实婚姻还需要看您认为的事实婚姻发生的日期是否在1994年2月1日前,如不是,您主张对方名下的固定资产属于你们共同财产,需要有证据证明,因为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属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具体您需联系律师详询。
2016-08-18 13:38
来自北京市

zhaopeng1061

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有争议,共有财产需运用诉讼技巧争取,详情委托本律师代理。
2016-08-18 13:30
来自北京市

chenjungps

可以分得到。
2016-08-18 13: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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