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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还没有履行对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请问我可以扣留履行期的押金吗

您好:2016年7月10号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我是出租人)到8月5号承租人单方面提出不租了。当时在房屋中介签订的合同中有“房屋租赁期内有一个月房租的押金”,现在承租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我能否不退还这个押金?有什么依据?我还有什么补偿和赔偿的权利。谢谢!!另:房屋正式租赁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
楠楠寰寰|2016-08-15 08:1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朱汤英

你可以不退他的押金,依据就是你们的租金合同。你还有权利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租金。
2016-08-15 08:27
来自北京市

myy2036888

看合同有违约金的约定没
2016-08-15 08:58
来自北京市

yeqinleaf

依合同办理。没有具体约定,赔偿具体损失。
2016-08-15 08:51
来自北京市

党宁2010

你好,应该依据合同约定,如果约定单方终止是可以不退的,那就是不用退押金的。其他的补偿和赔偿的权利需要看你的合同约定,如有约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2016-08-15 08: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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