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本人之前的工作是文员,现已离职。总公司的一个项目,这个项目是给
律师好!本人之前的工作是文员,现已离职。总公司的一个项目,这个项目是给别的工厂提供清洁员(危险性高危的清洁员)。当时任职时,总公司发邮件通知我请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合同的价钱方面是空白的,合同结尾还额外的补充条款是两三行空白的(可以又甲方随意补充)。项目里有文员、经理、三个各司其职的主管、清洁员。合同也只有清洁员签,签完后直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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