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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今年5.1租赁了一个场地用来经营煤炭,场地租赁合同是1年

律师您好,我于今年5.1租赁了一个场地用来经营煤炭,场地租赁合同是1年期限,租金一次性付清,由于国家新规定我们这个范围不允许经营煤炭了,我可不可以以这一政策为缘由让租赁方返还我剩余的场地租赁费用呢?
新房汪同学|2016-08-14 16: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qianruyan

可起诉要求返还租金,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2016-08-14 17:09
来自北京市

MwddLJXURRppbFlIy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 展开
2016-08-14 16:57
来自北京市

曲江观涛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2016-08-14 16:47
来自北京市

ccl0405

你好!应当可以的。
2016-08-14 16:32
来自北京市

zhicheng1

你好,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具体情况,可以诉请法院解除合同,返还部分租金。
2016-08-14 16:29
来自北京市

chuhanman

可以解除合同并退还部分租金。
2016-08-14 16: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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