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一个月半月前出车祸、是在金三角附近、原因是由出租车从东往西走、
您好、我一个月半月前出车祸、是在金三角附近、原因是由出租车从东往西走、三轮车横穿马路、它俩车相撞后三轮车被撞走、撞倒一个过马路行人、后我本人骑电动车驼个好友由北要西在人行道上行走、三轮车又把我俩撞倒、导致我右踝骨内外、腓骨下部粉碎性骨折、责任认定书己认定出租车和三轮车负同等责任,可现在出租车不认可赔偿、三轮车是个低保户、住个...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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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 展开
2016-08-14 16: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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