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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的以下做法是否合法?

05年建的私房在交房款的时候未索要购房合同现房产局要求缴纳6500元的房产证办理费用(房产局的人说土地证已经办理),房产局拒绝出示此笔费用的明细也拒绝出具费用收据,房产局的理由是如果按照正规手续办理费用会更高。现请教各位懂法的人士房产局的做法是否合法?此笔房产费用是否是合理的?真诚的请教各位。谢谢!
nuvoland|2011-01-06 05:36

其他答案

那些花尔

不出示收费文件本身就是违规
2011-01-06 11: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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