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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今年74,名下有一房产,与现任老伴四年前同居,并未领证,一月前老人

老人今年74,名下有一房产,与现任老伴四年前同居,并未领证,一月前老人手书遗嘱将房产赠与老伴,如今老人病重,老伴照顾不周,老人想变更遗嘱,不再将房子赠与老伴。请问怎样做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具体步骤有哪些?
蝈蝈728|2016-08-11 14:1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扛炸弹的猪

销毁原遗址或者再立遗嘱
2016-08-11 15:01
来自北京市

另一个天堂2010

你好,可立遗嘱公证。
2016-08-11 14:49
来自北京市

QQstar

你好,重新立遗嘱即可,建议委托律师代书
2016-08-11 14:39
来自北京市

leeloveit

你好,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 展开
2016-08-11 14: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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