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母亲现年83岁,育有我们兄妹三人,哥哥、弟弟、我,生父91
律师:你好,母亲现年83岁,育有我们兄妹三人,哥哥、弟弟、我,生父91年病故, 97年再婚,婚后与继父居住在继父的大儿子处,再婚前买下位于曲阳新村(我们和母亲居住的唯一的房子),03年1月在虹口公证处将房子公证给了我们兄妹三人共同继承,现在母亲想要立遗嘱改变原先内容,请问,原先公证是否失效,遗嘱是否生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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