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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母亲现年83岁,育有我们兄妹三人,哥哥、弟弟、我,生父91

律师:你好,母亲现年83岁,育有我们兄妹三人,哥哥、弟弟、我,生父91年病故, 97年再婚,婚后与继父居住在继父的大儿子处,再婚前买下位于曲阳新村(我们和母亲居住的唯一的房子),03年1月在虹口公证处将房子公证给了我们兄妹三人共同继承,现在母亲想要立遗嘱改变原先内容,请问,原先公证是否失效,遗嘱是否生效,谢谢
毛毛文|2016-08-06 10:5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跳舞的莲

建议您母亲先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再重新订立新的遗嘱;或者重新订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
2016-08-06 11:24
来自北京市

轻舞曼歌

需要另立公证遗嘱
2016-08-06 11:11
来自北京市

吉古吉古

你母亲需要先将之前的公证撤销掉。然后再立新的公证遗嘱。
2016-08-06 11: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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