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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5年11月15日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我是承租方。合同

你好,我在2015年11月15日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我是承租方。合同有效期1年,到2016年11月15日。租金均按时支付了。从2016年3月份开始,房东因为要卖房子,每天都有大量中介过来敲门、看房。2016年8月3日,房东发了一条短信,通知我搬走,并说合同中有一条“因特殊原因提前收、退回房屋,应提前20天通知对方”,他已经... 展开
kaisibaoer|2016-08-06 08:0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九分完美

你好,你有权在此房屋居住,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对方没有让你提前搬走没有法律依据
2016-08-06 08:30
来自北京市

草桥紫藤

房东无权提前解除合同。
2016-08-06 08: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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