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一个24岁叫袁中琴的一个女孩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理由我老婆(郑晓玲)先后共四次向她借了58万,(我跟我老婆分开3年多了,中途由于财产问题一直未离婚,09年元月份的时候她向渝中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我给60万,当我准备去应诉的时候法院告知她撤诉)我老婆说借的钱全用到我工程上了,2010年2月9号... 展开
事情发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一个24岁叫袁中琴的一个女孩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理由我老婆(郑晓玲)先后共四次向她借了58万,(我跟我老婆分开3年多了,中途由于财产问题一直未离婚,09年元月份的时候她向渝中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我给60万,当我准备去应诉的时候法院告知她撤诉)我老婆说借的钱全用到我工程上了,2010年2月9号第一次开庭原告袁中琴未出庭,法庭上原告就出示了一张由我老婆给她打的还款计划书,连借条都没有一张,我方律师一直要求原告出具银行的取款凭条,原告一直提交不出来,我老婆郑在法庭说借的钱全用到我工程上了,但是她所借款的时间跟我签合同的时间根本不符合,原告通过法院给我把我名下的两套房子冻结了,开了两次庭法院一直未判,我老婆为了达到目的送去法院的打理费就是8万多,请问各界律师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开始我也想既然她可以送打理费我照样可以送,但是后来我又想这个事情本来她就违法,我就以法跟她斗到底,请各界律师帮我出出主意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