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工资标准,装修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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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展开
2016-08-05 16: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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