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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对象领了结婚证,但是没办理结婚仪式,我们现在是分居,我俩感情破裂

我和我对象领了结婚证,但是没办理结婚仪式,我们现在是分居,我俩感情破裂,而且他总冤枉我,我没做的事他就非说我做了,不依不饶的,而且我提出离婚他就有暴力倾向,我在异地,我可以在异地起诉离婚吗
蓝风窗|2016-08-03 15:2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你诗歌的人

你好,如果经常居住地在异地是可以的
2016-08-03 15:46
来自北京市

dfajogjra

您好,在一方的常住地起诉
2016-08-03 16:38
来自北京市

RooRu

你好,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 展开
2016-08-03 16:35
来自北京市

吃西瓜不吃西瓜皮

你好,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非军人对非 展开
2016-08-03 16:24
来自北京市

吃完抹嘴

你好,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 展开
2016-08-03 16:15
来自北京市

宣城太守

你好,结婚是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所以你应该到你爱人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2016-08-03 16:00
来自北京市

阳光甜橙

在哪登记在哪起诉
2016-08-03 15: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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