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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14年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告诉我买房子必须买地下室,当时地下室我就交了2万,还剩11万多

律师您好!我在14年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告诉我买房子必须买地下室,当时地下室我就交了2万,还剩11万多没付,期间开发商也找过我说要是不要了那2万就不退了。现在他们找我要违约金,还说那2万是定金不退,可是合同上写着是地下室的预付款,开的发票也是地下室房款2万,这种情况打官司对我有利吗?像这种地下室买卖合法吗?
天马网吧|2016-08-01 12: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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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2016-08-01 12: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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