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000元以上; (三)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买卖契约签订之日起1年内; (五) 申 展开
(一)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000元以上; (三)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买卖契约签订之日起1年内; (五) 申请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已贷款次数超过2次,为第3次以上的贷款申请需要提供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证明,若当前家庭房产套数为1套或无房,则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次数分别计算; (六) 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 同一套住房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 没有采取非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九) 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房龄20年以上(含)的,须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十)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