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是很好的朋友,甲已满18岁,乙已满17岁,一天,乙想骑自行车出去玩
甲乙是很好的朋友,甲已满18岁,乙已满17岁,一天,乙想骑自行车出去玩,便向甲借,甲有所顾虑,便要求乙写一张字条,字条上写明借车双方,时间,用途,以及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自己承担,于甲无关。但在出行过程中,乙不慎受伤(自己不小心摔伤),乙的父母便要求甲赔偿。请问上述事件中,甲乙写的字条有效吗?甲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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