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慢摇吧跳舞不小心与同时跳舞的碰了一下,我弟弟随手拍拍对方的肩膀(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我弟弟在慢摇吧跳舞不小心与同时跳舞的碰了一下,我弟弟随手拍拍对方的肩膀说句对不起,对方可能以为我弟弟动手打人了,他们上来七八个人把我弟弟打了。后来被我弟弟的朋友拉开,我弟弟回到自己的吧台,他们追过来又把我弟弟打了,我弟弟和朋友赶紧走了。在前台大厅付款的时候又与这伙人遇见,在大厅又被打了。(对方是18岁左右,双方都喝酒了)一共...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 展开
2016-07-30 12: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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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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