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劳动纠纷问题。我2015年6月怀孕,公司于2015年10/11月无理克扣部分工资,2016年1月起停发所有薪酬。2016年3月以旷工为由通知我去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导致我于3月5日提前发作,3月6日早产。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我应该以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理克扣拖欠工资为由,申请经济补偿金,还是... 展开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劳动纠纷问题。我2015年6月怀孕,公司于2015年10/11月无理克扣部分工资,2016年1月起停发所有薪酬。2016年3月以旷工为由通知我去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导致我于3月5日提前发作,3月6日早产。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我应该以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无理克扣拖欠工资为由,申请经济补偿金,还是应该以公司在孕期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赔偿?因为公司又一直在买社保,我不知道算不算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已经7个月没发工资。我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应该先去公司办理好物资交接?因为在哺乳期,不能怄气,我能不能用以到付以及回执单的方式将公司钥匙和电脑寄回公司?我可以请律师代为处理吗》仲裁庭开庭可以请律师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