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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处理

律师同志:2011年11月31日,本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交房的时候房开公司出具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该《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屋面防水和墙面、厨房、卫生间、阳台地面、管道渗漏”等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限从2011年11月1日起开始计算),然而该房屋自本人接房以来即出现客厅、卧室等多处墙角、墙壁渗水... 展开
劲松空间|2016-07-27 13:4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汪汪汪汪2010

你好!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支持。
2016-07-27 14: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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