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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和我的丈夫于2011年经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明确写清丈夫离(来自眉山民政局小区)

请问律师,我和我的丈夫于2011年经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明确写清丈夫离婚后每月给予我二千元生活费,他已经给了我四年,而现在却不打算给我,他是有固定收入的,而我是下岗失业且患病的人,我可以起诉他吗?
zxiong9012|2016-07-25 12: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大家教育

您好,可以的。
2016-07-25 13:25
来自北京市

月下霓裳

对方拒不支付约定费用,可以依法起诉解决。
2016-07-25 13:03
来自北京市

sinzd

一般认为都是可以的。
2016-07-25 12: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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