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南一名大二在读学生,今年四月底,经同校朋友的介绍,与同学一
你好,我是湖南一名大二在读学生,今年四月底,经同校朋友的介绍,与同学一起三人到某公司在株洲一写字楼租的办公室内,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大学生分期平台上贷款,并与公司三个负责人签订了资金和债权转让合同,合同上有他们的身份证信息,并且他们都有画押,将资金和债权转让给了他们,合同上写明如果出现逾期或者未还款的情况,由他们承担所有后果... 展开
你好,我是湖南一名大二在读学生,今年四月底,经同校朋友的介绍,与同学一起三人到某公司在株洲一写字楼租的办公室内,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在大学生分期平台上贷款,并与公司三个负责人签订了资金和债权转让合同,合同上有他们的身份证信息,并且他们都有画押,将资金和债权转让给了他们,合同上写明如果出现逾期或者未还款的情况,由他们承担所有后果,现在他们逾期了多个平台,分期公司经常打电话催款,让我们很沉重,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如果要起诉,是到三个负责人其中之一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还是在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能不能索取精神损失?如果记入央行征信系统又怎么处理? 收起
家有小小公主|2016-07-20 17:54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