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受伤时是未成年,2016年8月2
2016年6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受伤时是未成年,2016年8月21日就满18周岁了,然后是脚骨折,出院时医生说要休养三个月的,2016年6月27日到2016年7月17日是住院治疗的,那么住院期间是家里一个家长在照顾护理的,想问下出院休养的三个月家长照顾护理的话有没有误工费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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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有希望构成伤残,建议治疗结束后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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