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宁县**乡**村村民,2016年5月25日,在乡、村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在自家建(危房的)房,但
我是中宁县**乡**村村民,2016年5月25日,在乡、村两级政府的支持下,在自家建(危房的)房,但是遭到本村的无赖、村霸杨彥云为首等家人的无理阻挡,找茬打闹。致本人妻子受到二级轻伤害。本人当时不在现场。但是派出所到今为止没有抓走当事人和叁于打架之人,还给受害人我妻子要罚款300元,给本人罚款500元,请问律师怎样复议?
其他答案
向做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不你也可以直接问做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途径,如果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可以向检察院进行反映。
2016-07-19 12: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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