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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强拆民房

律师您好,我常年在外,老家农村我与哥各有1间房屋,镇政府以新农村建设为理由,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家私人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拆除,事先没有通知我,造成房内家用物件全部损坏说是没有补偿,但是并没有说如何安置。而且是在我不知情就拆,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如何追究法律责任?谢谢,我又如何维权。
海派甜心01|2016-11-23 11:3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徐秋实

你好,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或者恢复原状。
2016-11-23 11: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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