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酒骑电动车,酒精含量为44,撞到行人,当时她横穿马路,回工地,因为
我喝酒骑电动车,酒精含量为44,撞到行人,当时她横穿马路,回工地,因为是晚上,么有路灯,有么有看到,导致对方受伤住院,现在腰部节骨骨折,尾骨第四根骨裂。我想问下是我全责嘛?后期怎么赔偿。
其他答案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构成伤残的,还包括: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自接到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仍不服的,可以搜集证据由法院做最终责任认定。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2016-07-17 18: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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