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法律纠纷>房产纠纷> 问题详情

续签合同附加条件是否可以拒签

2011年进入公司现已与公司签过2次固定期限合同,15年10月合同到期一直未与我续签,16年7月与我续签2年,但双方约定处附加了条件,其中一条是,员工提出解除合同未经公司同意,每提前一年需赔偿公司一个月工资。我可以拒签吗,如果拒签能得到补偿吗
tj_zhangmin|2016-07-16 13: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hf13897449042

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6-07-16 14:05
来自北京市

热血燃情

这条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即使签订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如果拒签,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15年11月到现在的双倍工资。<
2016-07-16 13:53
来自北京市

wo2beijing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6-07-16 13:4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