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4月在一个夜市区内,因酒后出了很轻的车辆刮蹭。后对放报案,交警来后什么也未说,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就将我带走抽血。现在说我是醉驾,可我至今也没有收到一份告知书之类的东西,我只是从网上看的,这是醉驾了。出事地点是一快场地,白天是停车场,晚上是经营场所,是不准停车的。着快长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占道经营而专门选择的一快平... 展开
本人于今年4月在一个夜市区内,因酒后出了很轻的车辆刮蹭。后对放报案,交警来后什么也未说,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就将我带走抽血。现在说我是醉驾,可我至今也没有收到一份告知书之类的东西,我只是从网上看的,这是醉驾了。出事地点是一快场地,白天是停车场,晚上是经营场所,是不准停车的。着快长地是政府为了解决占道经营而专门选择的一快平地,用来经营小吃的功能区。前面还有块禁止性标牌,说明了晚上不能停车。我是晚上进去的。后我提出不是道路的问题,但交警说是公共场所也够成此罪。我看了很多的有关法律,都没有提到“公共场所”这几个字样。再说,从查案至今,两个多月了,除了两次笔录和抽血时我签了字之外,其它什么也没有,。车扣了20天,驾证也扣了,都没手续给我。特别是带我抽血时,也没有出具工作证和强制措施凭证。总之,我目前手上除了有一份血液鉴定书外,在也没有任何文字的东西了。要不是鉴定书,我还不知我是涉嫌什么罪呢。我现在不知怎么办,只是整天在网上找法律条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