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乘客被公交甩出门外,致左腿骨裂,公交一方已
6月27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乘客被公交甩出门外,致左腿骨裂,公交一方已承认,并告知受害者他们已报案,并承担响应的责任!7月12日,突然被告知需要备案,如果不备案将不负担责任,请问报案和备案之间有时间限制嘛,大概多少天?受害者此时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你好,一、从《合同法》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本案中是横穿马路存在行人过错,司机采取紧急避险且属于职务行为,乘客本身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所以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从《侵权法》角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