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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赔偿问题,本人于2013年8月1日在南宁江川圣境

购房合同违约赔偿问题,本人于2013年8月1日在南宁**购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于2015年年底交房,如果不如期交房拖延半年可以退房并缴纳违约金。时过半年开发商并未交房,于是我去申请退房退款,但是开发商只承认他们公司的盖章,有一张收据4万多的是盖另一家公司的章拒不承认,但是当时这4万多块钱他们说是为了避税,而且是在他们诱导下... 展开
goilly|2016-07-12 09: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老二的幸福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与购房有关,你可以起诉一并主张
2016-07-12 09:44
来自北京市

jay61132

委托律师帮你办理,这个可以办得到的
2016-07-12 09:49
来自北京市

wb725007007

需要看过购房会同,才能给你方案
2016-07-12 09: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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