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问题来源:马玉冰律师 | 浏览5239次 | 2014-03-27所谓车库,是指隶属于整个小区,具有独立的空间、以存放车辆为目的的附属建筑物。车位与车库都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中的重要财产。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对于住宅小区规划内建造的地下车库归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这一问题,目前实践中仍存在重大争议。第一种观点是业 展开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问题来源:马玉冰律师 | 浏览5239次 | 2014-03-27所谓车库,是指隶属于整个小区,具有独立的空间、以存放车辆为目的的附属建筑物。车位与车库都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中的重要财产。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对于住宅小区规划内建造的地下车库归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这一问题,目前实践中仍存在重大争议。第一种观点是业主法定共有说。业主对所购房屋拥有专有所有权,也就对车库拥有共有部分持分权,而不需要另行支付购买或使用小区车库的费用。第二种观点是开发商所有说。小区业主分摊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公摊面积仅仅限于地表的使用权,而地下车库是利用该土地的地下空间利用权而建造的,车库是开发商建造的,理所当然应当归开发商所有。第三种观点是公摊面积决定说。小区地下车库归属要看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如果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区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指公摊面积),在这种情况下,该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反之,该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归属于开发商。第四种观点认为,小区地下车库归属要看建设成本是否已纳入商品房的成本,当开发商未将小区地下车库建设成本及利润计入其计划的房屋销售收益时,其产权属于开发商,反之,属于购房者共有。第五种观点认为,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由开发商与业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其产权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其产权归属于开发商所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