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 我没有身份, 也没有和老板定合同, 我的脚崴了,当时没注意,
我想问, 我没有身份, 也没有和老板定合同, 我的脚崴了,当时没注意,但已经一个多月了, 发现疼就就到医院发现有骨裂就石膏打包不能走路, 就不能工作了, 老板可以负责吗?,但我没有证据能证明我是上班的时候给崴的, 我怎样做才能得到赔款
其他答案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 展开
2016-07-05 10: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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