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安徽宿州,现在房子马上要拆迁了,出来了房产分割问题。房产证和土地证写的是我父亲和奶奶的名字,共有。奶奶是我父亲的伯母,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一直和我一家住一起,有几十年了。由我父亲赡养。在房子还是茅草屋的时候,房子是奶奶一人的,建筑面积40平米左右。1991年左右,我父亲后来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把茅草屋拆了,建了砖木结构的... 展开
家在安徽宿州,现在房子马上要拆迁了,出来了房产分割问题。房产证和土地证写的是我父亲和奶奶的名字,共有。奶奶是我父亲的伯母,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一直和我一家住一起,有几十年了。由我父亲赡养。在房子还是茅草屋的时候,房子是奶奶一人的,建筑面积40平米左右。1991年左右,我父亲后来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把茅草屋拆了,建了砖木结构的房子,旁边又另外建了几间房子,重新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写的是我父亲和奶奶的名字,90平米左右。拆迁前又扩建至180平米。现在问题就出来了,奶奶在女儿家(也就是我姑姑家)过了些日子,起诉我父亲,说不孝顺,最终目的当然是想多分些财产。奶奶在村子里还是五保户,最近新登记的户口本,把奶奶和户主我父亲的关系登记为“母子”。我想问的是分割比例是怎么算的,是50%吗?因为奶奶是没有收入的,翻建扩建是我父亲一个人出的钱,父亲想通过拆迁给4个子女多些财产。我父亲想多争取些,应该从哪个方面着手,收集哪些证据?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