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安派出所对单位的消防监督实行“三级管理”:一级为市级公安消防部门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二级为县(区)级公安消防部门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级为公安派出所列管的一般单位和“九小场所”。<
2016-07-02 18: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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