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0年在黄某手里买了一栋老房子,这栋老房子又是黄某在1999
本人于2000年在黄某手里买了一栋老房子,这栋老房子又是黄某在1999年从原户主彪某手里6000元人民币买的,当时写过一份协议 ,黄某已6000元把房子全部一切买给本人,三方签字。现在由于我们这里开发拆迁,黄某否认把房子卖给本人,要求房子拆迁地皮的钱要给他,还上诉到法院 。请问律师我改怎么办
其他答案
您好,农村集体土地的地基只可以卖给本村无房户,就是说是不得买卖的,因为土地权证无法变更,所以法律无法保护购买人的利益。土地的那个转让应无效。建议您聘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2016-07-02 16: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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