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人在饭店喝酒喝多了!之后把饭店砸了!把饭店的师傅,老板娘,六十岁
请问有人在饭店喝酒喝多了!之后把饭店砸了!把饭店的师傅,老板娘,六十岁的老人打了!这构成什么罪名?抓到公安局把公安局的审讯室也给砸了!我想问一下这两次事故算一件嘛?
其他答案
您好,算两件,、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 展开
2016-07-02 11: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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