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与母亲离婚(1987-2006保持婚姻状态)本人1982所生。后继父与前妻复婚(有一亲生女儿复婚前判给前妻)。继父与2013过世(此时与前妻复婚短短1年不到),继父过世后7天奶奶也一并过世了。继父有2个兄弟一个妹妹,i现在起诉我与母亲还有继父现在的已婚妻子及其亲生女儿。要求分家产,家产为宅基地总平方批复180平(申请人:... 展开
继父与母亲离婚(1987-2006保持婚姻状态)本人1982所生。后继父与前妻复婚(有一亲生女儿复婚前判给前妻)。继父与2013过世(此时与前妻复婚短短1年不到),继父过世后7天奶奶也一并过世了。继父有2个兄弟一个妹妹,i现在起诉我与母亲还有继父现在的已婚妻子及其亲生女儿。要求分家产,家产为宅基地总平方批复180平(申请人:我/母亲/继父/奶奶(奶奶是户主)共三层没层预计60平。1996年建造。注:继父与母亲在各自协议离婚时写明感情尚好和平分手,房产各归各(我母亲是教师有分配过房子)所以这里提到了各归各的问题。还有点特殊的是继父前妻共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是在云南和其他人生的,第一段婚姻和继父维持不久,预计5年左右(后因女方出轨离婚)。现在大女儿也要求继承遗产。我想请问我预计能分到多少?有没有继承权利,怎么来分配这个房产我的亲戚和继父现妻女能得到多少?非常感谢盼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