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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应该都有我来享受呢

我跟老公都是单位的职工,在90年分一单位的承租房,没买下来,也没房证,在97年我们离婚了,法院判决,房子现有他跟孩子使用,等房子要买时房产归我所有,之后我就把户口迁走了,在94年时他又再婚,而且女方户口也上在这里了,96年时他就去世了,请问如果现在房子拆迁,或办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是应该都有我来享受呢,谢谢
IP探索者|2010-12-31 05:10

其他答案

tony2288

判决已经确认了女方对房屋的财产所有权,男方只是享有居住权,且男方已经去世,女方应当享有财产的全部权利,当然也要保障孩子的居住权,至于男方的再婚妻子,由于权利早已界定,在其丧偶后身份关系解除,也不能再居住于此了。如解答对咨询有所帮助请及时采纳,并通过手机或QQ向刘普律师语音咨询!
2010-12-31 09: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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