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你好,夫妻一方欠债,偿还了一部分债务,并与债仅人在法院签了份协议,协议

你好,夫妻一方欠债,偿还了一部分债务,并与债仅人在法院签了份协议,协议中债权人放弃了对欠债人配偶名下财产的追究权利,债仅人不得追究欠债人配偶名下的财产,所欠的债务由欠债人负责,其配偶不负一切责任。请问律师,事后债仅人还有权利向法院追讨欠债人配偶名下的财产来偿还欠债人所余下的债务吗?欠债人的配偶有负连带偿还的责任吗?谢谢!
神马和浮云的故事|2016-06-23 18: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史先生

不需要承担呀
2016-06-24 14:29

欧阳怡华

可以协商解决
2016-06-23 18:46
来自北京市

harhhrerhe

您好!可以不用再承担责任。
2016-06-23 18:38
来自北京市

该拉夫

您好,如果与债权人所签协议没有瑕疵的话,债权人是无权再要求欠债人额配偶偿还的,因为其已在协议中明示放弃了该项权利
2016-06-23 18:28
来自北京市

从~晶以后

与债仅人签的协议,如是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应该是合法有效协议,是债权人本人自愿放弃对债务人配偶财产的追偿权利。另外,夫妻一方欠债,且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也表明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因此,事后债权人就不能再向法院追讨债务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债务人的配偶也不用再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16-06-23 18:1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