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于2009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总价80万,父母出了40万,我们自己出了40万,今年因为有些原因我们把房子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了父母。总价180万。父母说当时他们出了总价的一半所以现在过户他们的一半房款不出了,我们表示同意。但是还有一半的房款90万我们以口头承诺的方式即协议价40万成交。现在过户已经结束,产证也到手了。但是... 展开
我和老公于2009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总价80万,父母出了40万,我们自己出了40万,今年因为有些原因我们把房子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了父母。总价180万。父母说当时他们出了总价的一半所以现在过户他们的一半房款不出了,我们表示同意。但是还有一半的房款90万我们以口头承诺的方式即协议价40万成交。现在过户已经结束,产证也到手了。但是我老公反悔了,觉得买的便宜了。要求父母还要支付剩余房款140万(即刚才说说的房款的一半90万去除已付协议价40万后的钱,总额50万。除此之外还说原来父母出钱给我们买房没有写借条算是赠与,所以之前口头承诺的无效,父母出资额和增值部分总共90万也要返还)针对这两笔合计而来的140万能起诉要回来吗?因为我们这些都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签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