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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律师:你好!我买房子合同交房时间2013.10,

吕律师:你好!我买房子合同交房时间2013.10,实际交房2014.4,由于当时逾期赔付金额未执行合同,且开发商仅提供“两书”,不能提供“一表一证”。所以我没有收房。现在因急住收房,开发商不但没有了赔付(认为我没有收房缴尾款),还有补缴物业费以及滞纳金。请问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做?
劲松空间|2016-06-14 14: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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