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本是一启工伤赔偿案
您好!是这样本是一启工伤赔偿案,申请人在一六年元月四日申请执行的,执行局一直以被中请人没钱为由说是无法执行,被申请人的帐户虽被查封,但他现在在用总公司的帐户,申请人向执行局准确提供了此帐户信息,且公司(被执行人)现在在满负荷运营,执行局说申请人只告分公司,不能查封总公司的帐户,执行期马上到了,一,法院在这样的情况下会不会执行... 展开
其他答案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在以自身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总公司要对未偿还的债务承担责任!所以说。完全可以查封总公司的账户!
2016-06-14 10: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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