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在郊区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在郊区,现在有小孩了,为了孩子有个更好的生长环境我想在市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可以先离婚把经适房过户到妻子名下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在离婚后再买商品房,然后再复婚那这套商品房利息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呢?望解答!谢谢。
其他答案
已享受政策优惠房,不能再购买商品房,否则优惠房房管局有权收回。至于能否通过假离婚解决,已经不是法律问题了,离婚后再复婚,家庭仍属于拥有两套房的事实,建议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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