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xx曾借款20万给xx公司,
龚xx曾借款20万给xx公司,借条上有xx公司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李xx的签名,该钱转到了李xx的个人账户,约定三个月还款,但现在xx和李xx分离,而xx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龚持有借条和转账凭证,该如何维权,李xx是xx的原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如何才能追究李xx的责任
其他答案
您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2016-06-05 15: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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